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青浦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三)着眼民生之需,精心构筑社会保险安全网

  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十一五”期间,按照“深化城保、推进镇保、完善农保、扩大综保”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和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全区“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建成。以城保、镇保、农保、综合保险为主,征地养老、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原乡镇企业中城镇老职工无保人员生活费补贴等为辅的社会保险体系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了城镇从业人员、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等三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大学生医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多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了医疗救助和综合减负等政策,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障为辅助,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各类社会保障待遇逐步提高。建立了农保养老金和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增长机制。通过自行完善农保,农保养老金从2006年的人均月108.11元提高至2010年的340元,增长214.4%。通过衔接镇保养老金,征地养老生活费从2006年的月400元提高至2010年的695元,增长73.8%,逐步缩小与镇保养老金的差距。并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区内城镇未参保老人和自理口粮户未参保老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十一五”期末,全区户籍人口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98%。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2008年统一全区个人和单位农保缴费标准,成为全市范围内首个严格按照计税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基数的区。实行农保基金区级统筹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财政分期注入,托底保障的机制。推行农保缴费卡,加大农保扩覆力度,鼓励农副业人员积极参保,引导参保企业逐步转入城保,为推行国家新农保政策做好准备。

  稳妥推进小城镇社会保险。坚持“土地换保障”原则,做好新征地人员的纳保工作,落实征地养老人员进镇保工作。规范镇保资金筹集机制,每年按时足额缴纳镇保缓缴资金。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资金8.76亿妥善解决9921名水源涵养林征地人员纳保问题。

  加大综合保险扩覆力度。“十一五”期间来青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人数快速增长。通过“春风行动”、专场咨询等活动载体,广泛深入宣传综合保险政策,对单位严重欠缴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不断提高征缴率,使更多的外来就业者得到了基本养老、工伤意外、医疗等保障,劳动者法定社会保险权利得到落实。“十一五”期末,全区有1.2万户企业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人员达25.8万人。

  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分散了用人单位的经济风险,保障了因工负伤人员包括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十一五”期间,受理各类工伤认定案件2.2万件,劳动能力鉴定案件1.1万件,有5500名外劳力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理赔金额达15640余万元。

  (四)共建和谐社会,注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通过媒体宣传、送法进企业、多层次座谈、专题讲座、印发宣传册、劳动合同签订普查等形式,大力开展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自觉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不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十一五”期末,全区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