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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青浦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制定并实施我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完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及贴息、岗位补贴和社保缴费补贴等政策。积极发挥开业专家志愿团作用,强化创业服务,开展各类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和创业讲座。“十一五”期间,全区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1871家;开业贷款担保推介成功163笔,放贷金额884万元;有249家非正规组织转制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帮助成功创业1243人。

  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大学生专场招聘等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介绍与指导,开通手机短信平台,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政策与岗位信息。认真开展青年职业见习工作,不断加大见习岗位和见习基地开发力度,积极发展有技术含量、就业潜力的岗位,帮助更多失业青年通过见习增强职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全区青年职业见习3063人。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开创了网络化职业介绍服务新模式,以上海公共招聘网为载体,不断完善网络后台服务功能和其它信息服务。“十一五”期间,共发布招聘岗位23万余个;求职登记31万人次,有近2万人次被用人单位录用。积极搭建企业与劳动者双向选择平台,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提供招聘岗位4万多个,达成录用意向1.4万人次。开发青浦区劳动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开,通过信息采集和维护,初步建立起全区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

  (二)推动素质就业,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

  强化技能培训工作。坚持职业培训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结合市场需求,积极推进适应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技能培训。加强中高层次培训,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并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级竞赛。落实职业培训帐户卡实事项目,加强跟踪管理,不断提高有效培训率。认真开展外来农民工培训工作,合理设置培训专业,逐步提高农民工培训中等级培训的比例,同时做好中央专项补贴资金的核拨与管理。 “十一五”期间,全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8万人,其中中高层次培训2.35万人,中高层次培训比例由2005年的31%提高到49%。培训后就业率达到76%。有2.5万名外来农民工享受补贴培训,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700余万元。

  构建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组建由人保部门、教育部门、产业管理部门、群团组织、财政部门和各镇(街道)组成的青浦区职业培训公共协调小组,开发建设了公共服务体系网站。通过各部门间的相互联动,推进职业教育模式和内容的创新发展。积极推动“校企合作”的开展,实现学校和企业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十一五”期末,全区已有8家职业培训学校分别与37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

  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建立补贴培训督导制度,对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在设施设备、师资、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核,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成果购买协议》,形成日常检查、网络年检、专项审计等多种监管模式,确保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十一五”期末,全区有11家职业培训机构,159个补贴培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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