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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青浦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青浦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青浦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青浦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大力推进青浦“一城两翼”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关于组织编制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特编制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回顾

  “十一五”期间,根据本市总体要求及青浦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民生之本,扎实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强化政府责任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将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每年将促进就业工作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层层分解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实施新增就业岗位工作,不断扩大就业渠道,有效控制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保持全区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十一五”期间,全区累计实现新增就业岗位16.3万个,其中非农就业5.9万个,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始终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之内。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从本区实际出发,结合市各项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我区在吸纳失地镇保无业人员就业、鼓励青西劳动力外出就业、扶持就业困难人员、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实施青年职业见习、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有效推动了就业工作的开展。

  落实援助帮扶机制与特殊时期促进就业计划。建立健全了就业困难人员政府托底安置就业的援助机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十一五”期间,全区共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875人,安置率100%。实施“万、千、百人就业项目”,困难群体的就业保障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十一五”期间,共约9800名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此类项目上岗就业。针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对本区经济和就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对审核认定的1家困难企业和19家特殊困难企业给予各项补贴436万元,通过对企业的帮扶稳定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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