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鼓励和扶持公益性非正规就业组织吸纳残疾人就业,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按规定安置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巩固和完善“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建设,为有就业需求但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特殊的就业援助,落实其基本保障。
5.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服务工作,按照五个“统一”,不断完善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6.依托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及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与实用技术培训,逐步提高职业培训的层次,提高培训质量和针对性,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五年培训残疾人5000人次。
7.通过组织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开展就业援助、落实扶持政策等形式,稳步提高残疾人就业率,特别关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困难残疾人、零就业残疾人家庭的就业。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与政府托底保障达到100%,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安置率达100%,五年残疾人新增就业岗位2000名。
8.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库,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交流活动,选拔优秀残疾人参加市级和国家级残疾人技能竞赛。
(四)社会保障
任务目标: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实现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95%。按照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的要求,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制定残疾人的特别扶助政策。
主要措施:
1.落实社会保障法规政策,逐步完善扶助政策,并落到实处。逐步引入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
2.落实残疾人相关社会保险补贴和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实施非正规就业组织中残疾人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
3.落实残疾人的各类生活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研究对低保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的救助政策,逐步提高生活保障水平。残疾人家庭发生突发性事件,及时给予救助。采取措施,解决“低保边缘户”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加大临时保障救助力度,建立区级临时救助基金。
4.完善重残无业人员门急诊医疗救助、门诊大病及残疾人重病大病等医疗救助措施,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5.优先解决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继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给予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实物补助。继续实施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危房修缮工作,以现金补贴形式给予补助。
(五)宣传与文化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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