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金融服务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支付结算体系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银行卡发卡数量高速增长,自助金融服务机具覆盖率明显提高。金融产品创新发展。银行业中间业务快速发展,林权质押贷款、小额担保贷款、联保贷款等创新信贷产品顺利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建立健全,司法环境、信用环境明显改善,担保体系不断建立完善,社会经济吸纳金融资源的能力持续提高。
5、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效果明显。“5.12”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金融业灾后恢复重建取得了重大胜利,金融系统自身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全面完成,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2008年5月至2010年,我市存款余额增加468.28亿元,贷款余额增加88.32亿元,累计投放贷款283.02亿元,其中累计投放农房重建贷款40.29亿元。
(二)金融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一五”期间,全市金融业虽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从总体上仍然处于传统金融业向现代金融业初步转型时期,金融业推动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的效率还不高,金融资源优势还难以有效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还相当缓慢,在结构、质量、效益、制度创新等方面,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集中表现在金融业对经济的贡献度较低,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市金融业增加值仅占全市GDP的4.57%,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资本配置效率差,资金沉积和资金需求并存。
2、金融结构矛盾突出。着重表现在金融组织结构、信贷结构、产品业务结构不尽合理。在组织结构上,地方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缺失、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实力弱,还存在31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在信贷结构上,银行中长期贷款存量较大、短期贷款增长缓慢、信贷资金期限结构错配比较突出,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集中,对“三农”和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还较为薄弱。在产品业务结构上,金融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强;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单一,投行业务发展缓慢;保险业务发展不均衡,农业保险、责任保险、意外健康保险等险种发展相对不足,产品差异化较小,不能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要。
3、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为企业直接融资的服务体系不健全,金融产品单一。还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培育后备上市资源力度不够,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不多;产权市场不完善,直接融资还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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