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坚持科技创新,提升国土资源的保障能力;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一规划,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不断提高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减少。到201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82万公顷,15.8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减少;加强土地整理开发,“十二五”期间,补充耕地2295公顷,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详见附件1)
2.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到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6428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56290公顷,交通用地4532公顷,水利用地4655公顷,其他建设用地951公顷。“十二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4129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210公顷,交通用地549公顷,水利用地51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858公顷。(详见附件1)
3.矿产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与保护。根据自贡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发挥本地区特色和优势,加大地质勘查力度,煤矿普查区范围达148.6平方公里,原煤产量达1000万吨;岩盐资源卤折盐产量达980万吨;水泥用灰岩产量预计达1300万吨;采矿权总数控制在230个(新设置矿权15个-20个);矿山资源开采回收率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明显改善,其恢复率达到25-30%。
4.地籍地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城镇地籍调查覆盖率和村庄地籍调查覆盖率达100%。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的资源基础。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经济发展用地。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主体集中力量加强资源勘查。加大基础测绘和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
(二)积极推进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监督管理,依靠技术标准和规范,提高土地、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有利于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市场环境,构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资源充分、综合、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
(三)完善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土地、矿业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土地、矿业市场秩序和市场交易规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土地、矿产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切实加强政府调控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的能力和水平。
(四)改革完善土地产权管理制度。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土地使用权,建立土地使用权与地价相一致的用地制度。以土地权属登记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土地登记制度和土地权利体系,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全覆盖、全面查询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现代土地产权管理制度,更加有效地维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更加全面地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五)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防治能力。加快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突出重点、分级负责,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自贡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严格执行应急管理“一岗双责”,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第三章 土地资源
一、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一)做好发展用地的规划保障。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积极做好工业园区(集中区)和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优先为工业园区(集中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653公顷,安排涉及交通和水利省级重点项目用地524.88公顷(未包括省级安排指标项目用地和未作指标安排项目用地),安排市级重点建设用地面积1951.36公顷。(详见附件2、附件3)
(二)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对农用地转用及其他土地利用项目的规划审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的重点项目用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取得计划指标、未通过预审的项目不得批准。健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完善约束和激励并重的规划实施机制,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部门协调机制。
二、严格保护耕地
(一)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违法占用耕地政府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凡耕地保有任务未完成的,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并对相关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完善耕地保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将领导干部在职期间耕地保护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依据。强化监督管理,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建立健全基本农田图、表、卡、册及标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管护制度、报批制度、巡查制度、污染监测和土壤培肥制度及奖惩制度,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特殊的保护,确保全市15.8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减少。
(三)加大土地整治工作力度。实行开源与节流并重,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将 “金土地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建设有机结合,安排土地整理19125公顷,新增耕地2295公顷;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理居民点规模700公顷,实现城镇村挂钩周转指标700公顷。2015年,我市宜农荒地、废弃地开发率达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