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安全生产文化素质建设工程
整合安全培训资源,建立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强化培训机构教员的培训和考核。深入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重点抓好农民工安全培训。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和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建立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教育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编制好辖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把安全生产的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加强县、乡两级政府安全责任落实。协调好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的职责分工。
(二)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对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予以支持,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和经费给予保障。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鼓励企业通过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险种化解风险成本。
(三)加强政策引导
支持企业进行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项目的鼓励和政策激励。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有偿还能力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四)严格目标考核
各级政府要制定规划实施的考核制度和考核评估办法,将规划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对重特大及以上事故的考核权重。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和连续两年出现重特大及以上事故的区县和部门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五)加大依法治安力度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规范、制度,不断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和执法工作,全面建立“办案、审案、定案”三分离的案件查处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合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案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问责、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六)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