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安全准入许可,把符合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条件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力争从源头上杜绝企业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加强标准化管理人员培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对企业的安全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情况、隐患及整治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情况等,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处罚联动响应机制,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和严厉制裁。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最新法律法规,逐步提高低限标准,实施严格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加大工亡事故一次性赔偿的执行力度,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及时发放。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申报与公开制度。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中小学教材等多种媒介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采取咨询热线、公益广告、专题报道、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示范岗、安全论坛等多种活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全面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强化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管和规范,鼓励大企业自办培训机构。加强培训师资力量,创建“双师型”培训队伍,促进工程师向教师、培训师转化提升。加快转变培训考核方式,加大对不同企业不同岗位资格考试的考评机制研究,建立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人员的岗位能力测试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分级实施和分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举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
五、重点工程
(一)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重点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工程,进行矿井通风和瓦斯抽采利用系统更新改造。实施煤矿开采、供电、井下运输、排水、提升等系统安全技术和防灭火工程技术改造。开展煤矿水文地质和老空区普查,实施矿井水害治理,推进煤矿机械化。在井工开采矿山安装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
(二)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