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针对假日期间游人数量有可能骤增的情况,各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要高度重视,根据客流变化,对“瓶颈”环节,如停车场、售票处、出入口、供水供餐、厕所不足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配套设施建设和挖掘潜力,增加疏导措施,扩大接待能力,做好一切扩容准备。要视情况增设临时服务点、临时厕所、临时收售票口以及设立医疗站等硬件设施。特别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进货渠道,建立验收台账,一旦出现问题便于追溯。
三、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一)坚持实施“进入园区第一印象工程”,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微笑迎客,“三齐上岗”,挂牌服务,做到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耐心解答、热情服务,确保服务人员以良好形象接待游客。
(二)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应备有简介(导游图),有条件的应设立游客服务中心和讲解服务机构。导游牌示要美观实用、文字准确、位置合理、指示明确,与园区整体景观风格相协调。使用的标识与符号应与国家发布的统一标准相符,文字采用中英文双语形式。
(三)继续完善园区内无障碍设施,充分考虑无障碍游览线路的循环性,保障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群体能够安全、自主、方便地参与公园景区各项游览、休闲娱乐活动。
(四)各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要指定游客投诉接待部门及责任人,及时妥善解决游客的投诉。
四、部门联动,确保两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有序
(一)牢固树立安全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理念,保持高度戒备态势,认真制定并完善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把责任、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和每个人,把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两节期间举办文化活动的各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其中大型活动的举办要按照《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游客高峰时段分流(特别地段要设单行线,专人疏导)等工作。
(三)区园林绿化局要发挥行业监管责任,联合旅游、公安、消防、安监、城管、市政市容、工商、卫生、水务、交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能承担起相应责任,在治安、秩序、安全、卫生、服务、上下沟通等方面安排好工作,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对辖区内各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检查力度,加大整治和规范两节期间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商业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经营、非法从事导游活动,大力净化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内及周边环境,严厉打击商业欺诈、拉抢游客、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欺行霸市行为。对重点区域要反复检查,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各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特别要加强节日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统计数据。要引导客流合理流动,确保节日期间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秩序井然。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各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提高应急处置的协调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遇有突发事件发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