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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国庆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国庆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房政办发〔2011〕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国庆期间,本区旅游安全、交通运输、食品卫生等领域工作将面临新的考验,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国庆期间全区社会稳定和城市安全运行,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区领导批准,国庆放假期间(10月1日至7日),本区全面启动应急机制,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国庆期间,区政府实行区领导带班制度,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京应急委发〔2005〕2号)精神,统筹安排,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各部门和单位要选调了解情况、熟悉业务、作风过硬的同志参加值守应急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带班领导必须住在单位。
  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结合国庆期间形势特点,适时调整值守力量,完善值守应急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工作流程处置突发事件。
  二、坚持预防为主,全力做好社会面安全工作
  要立足于预防与控制,认真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应急避难场所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应急工作者、应急志愿者、“红袖标”等人员的巡查作用,依托广大群众全力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执法力量部署,加强社会面的综合管理,努力消除各种治安隐患。要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要落实防范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疏导,果断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全力确保国庆期间重点地区的安全稳定。
  三、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城市运行保障工作
  水、电、气、热等部门要对重要场所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设施进行24小时监控,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平稳运行;交通部门要根据国庆期间交通的特点,特别是通往旅游景区沿线,做好运输调度,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保障交通畅通有序;卫生、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重点监管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餐馆和超市,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市政、环保、园林绿化等部门要加强主要大街、重点地区、重点区域、主要景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环境和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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