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建投公司、市发展投资公司、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37.深入推进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支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制定农村土地整治和流转实施方案,推动整理出的土地优先保障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等重点用地需求。建立集约节约用地机制,鼓励和引导使用未利用土地和废弃用地,合理提高城市建筑容积率,大力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坚持政府主导土地综合利用,在旧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中要打捆整体规划,实现土地综合利用和收益最大化。健全土地利用监督管理机制,对征而未用、闲置的用地,坚决依法清理处置。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规模相挂钩制度。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8.深入推进社会综合保障机制改革。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进一步放宽城市入户条件,凡在城市有合法房产、在县城和小城镇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固定住所的人员,均可以申请在当地转为城镇居民,其配偶、未婚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均可随迁入户。推动城市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和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近郊居民,逐步转为非农业户口,纳入城镇统一管理。深化进城人员的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养老保险、失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围绕农村和城镇制度的衔接和整合,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使农民不仅能进城来,而且能够住得下、生活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强化措施,努力形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强大合力
39.宣传新闻部门要大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创新举措、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漯河日报社、市广电局
40.完善机制,严格考核。2012年,市里把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目标管理体系,目标办抓紧研究制定一套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指标评价体系,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考核评价,并实行严格奖惩。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强化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督导,加强过程管理,注重跟踪问效,激发调动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政府目标办、市考核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