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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9.突出互动发展。坚持产城互动、城乡统筹原则,搞好城乡产业对接和融合,促进农业生产链条向加工、销售、服务方向延伸,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和双汇产业化工程,加快传统农业向优质高效、精深加工转变,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一步提高农业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推动城市资本、技术优势与农村资源优势结合、互补,发展壮大农村二三产业,形成分工合理、产业对接、城乡联动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着眼于增强吸引力,进一步提升城乡管理水平
  30.在创新城市管理模式上下工夫。坚持体制创新,建立管理重心下移、县区为主、权责明确、务实高效的管理体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县区对本辖区城市管理负有全面管理责任;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养护、维护责任,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活动;居委会负责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动员居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活动,实现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联动,调动区、街道、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基层有活力、管理出实效。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纵深推进网格化管理。建立“数字城管”,本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搭建信息平台资源,建立城市管理信息交互中心,实现网上信息通讯和信息传递,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责任单位:市城管办、市建委、市规划局、源汇区政府、郾城区政府、召陵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1.在健全城市管理机制上下工夫。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的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奖惩,以分值的形式体现评价的结果。研究出台我市城市管理“以奖代补”办法,根据我市财力实际,不断提高奖励标准,重奖城市管理有功单位和有功人员,形成激励长效机制。建立公众参与和配合机制,拓宽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及时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的智慧运用到城市管理之中,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氛围。进一步强化负激励,对城市管理不重视、不作为的单位,采取大会表态、媒体曝光、送黑旗、挂黑匾等形式予以告诫惩罚,并与工作实绩、评先评优相结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市城管办、市建委、市广电局、源汇区政府、郾城区政府、召陵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2.在小区规范化管理上下工夫。按照“属地管理、标本兼治”和“整治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抓紧研究出台老旧住宅区简易物业管理办法,建立由“区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居委会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协调”的管理机制,利用5年时间,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老旧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新建住宅小区,要配套完善物业管理,实现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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