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阶段(2012年12月1日-12月20日)
各分局要在2012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上报市局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总结表扬先进,推广工作经验,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12年达标创优考核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决定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健(市局纪检组组长),吴文魁(市局副局长)。办公室设在竞争执法处,竞争执法处处长侯少强为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陈永琴和执法局局长赵维生为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安排、协调、情况汇报等日常事宜。各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全市工商系统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案件登记,转办,会商,督办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各分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促检查,严格依法行政。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在法定范围内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对达到追诉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依据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对于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相互协作,提高办案水平。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全市工商系统要积极协调配合,选取可以突破的环节,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攻坚克难,必要时可以邀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协同调查。各办案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紧扣调查取证环节,讲究方法技巧,通过深挖彻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有效充分、程序合法公正、文书规范统一。
(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提高。全市工商系统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积累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要认真分析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特点和主要手段,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要不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汇总、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增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