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县(区)政府、各安全监管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政府、各安全监管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个阶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还将组织进行县区之间、部门之间互查。各县(区)政府、各安全监管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也要把监督检查组织安排好,严细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同时,要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深入探讨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五、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彦彬 副市长
副 组 长:孟德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祁传玉 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信委、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工商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齐齐哈尔海事局肇源海事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办公室主任:宋钦湘 市安监局副局长。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姜立伟 13936770199,岳德山 13936730258,办公电话4600048。
电子邮箱:jdk4600048@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县(区)政府、各安全监管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重大举措。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相关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县(区)政府、各安全监管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