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创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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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任一项不符合不得验收)
| 1.场址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区域,土地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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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饲养的种羊有引种证明,并附有引种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养殖场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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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且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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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区年出栏肉羊500只育肥场或存栏能繁母羊达100只以上的养殖场;牧区年出栏肉羊1000只育肥场或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的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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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牧区实行科学的放牧制度,草牧场植被盖度、高度、产草量、优质牧草比重等主要指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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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内容
| 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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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址与布局
| (一)
选址
| 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50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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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势高燥,通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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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础设施
| 水源稳定,有贮存、净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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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供应充足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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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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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场区
布局
| 场区与外界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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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区内生活区、生产区及粪污处理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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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单独母羊舍,羔羊舍、育成舍、育肥舍,有运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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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净道
和污道
| 有净道、污道,净道、污道严格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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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施与设备
| (二)
饲养密度
| 羊舍内饲养密度≥1平方米/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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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消毒设施
| 有专用消毒设施和专用药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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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养殖
设备
| 有专用饲槽,有运动场补饲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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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及通风降温设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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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套饲草料加工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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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动饮水器或独立饮水槽,运动场设饮水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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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青贮设备和干草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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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粪便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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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辅助
设施
| 有更衣消毒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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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兽医及防疫、药品存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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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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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及防疫
| (一)
管理
制度
| 有生产管理制度并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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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防疫消毒制度并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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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操作
规程
| 有科学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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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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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档案
管理
| 有引羊时的完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记录品种、来源、数量、月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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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整生产记录,包括初生重、断奶重、出栏体重、日饲料消耗及温湿度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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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整的饲料、兽药使用记录,包括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用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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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整的免疫、用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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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年内(建场低于两年,则为建场以来)羊群的生产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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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专业技术人员
| 有一名或一名以上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过专业培训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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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保要求
| (一)
粪污处理
| 有固定的羊粪储存、堆放设施和场所,储存场所要有防雨、防止粪液渗漏、溢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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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羊粪发酵或其他处理设施,或采用农牧结合良性循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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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农牧结合
| 粪污作为有机肥利用,粪污农牧结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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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当地农副产品及作物桔杆有效利用的生产模式,或自有粗饲料地或有与当地农户有购销秸秆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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