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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一体化课程改革试点工作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一体化课程改革试点工作通知
(京人社能发〔2012〕184号)


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内涵建设工作,总结推广一体化课程开发成果,根据人力社保部《关于印发一体化课程开发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0号)和《关于做好扩大首批五个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2]46号),现结合我市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实际,将进一步开展一体化课程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86号)和《关于做好技工院校第二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验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2]8号),我市已有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和北京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4所院校,在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数控加工(数控车工专业方向)、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广告制作和普通职业素质课程9个专业,参与了人力社保部组织的一体化课程改革的两期试点工作,9个专业的教育教学水平显著提高,带动了学校教师团队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将推荐首钢技师学院、北京一轻高级技术学校、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北京市应用高级技工学校,参加全国首批五个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扩面工作;并将按照人社部要求,逐步增加试点院校、试点专业的数量。
  二、推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成果应用工作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步推进试点成果转化工作。参加人社部首批试点的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可以在试点专业内,扩大试点班范围,在2012年秋季入学的新生中全面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其它试点院校,也要加快试点专业一体化教师培养配备,在试点专业,加快一体化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步伐,逐步实现试点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的全面应用。
  各试点院校要在做好试点专业一体化课程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其他专业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专业覆盖面。目前,尚未参加国家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高级技工学校和国家重点技工学校,也要积极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研究和探索,积极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国家一体化教师培训,筹建一体化教学场地,准备在2013年度,进入国家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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