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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在分别计算各评议对象平均分值的基础上,按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各单位的评议总得分排序。

  ㈤ 评议频次

  一年评议一次,安排在当年的第四季度进行。

  ㈥ 评议组织与实施

  市局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进行数据处理和提供评议结果。

  ㈦ 评议时间安排

  2012年6月,制定调查实施方案

  2012年11月,调查实施阶段

  2012年12月,完成数据处理、提供评议结果

  附件5: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度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各单位、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提升效能建设水平,特制定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由市局监察室牵头,市局办公室、人教处、机关党委等有关部门参与实施,组成察访核验小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察访核验工作。

  二、察访核验的内容

  ㈠ 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规定情况;

  ㈡ 加强作风建设、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情况;

  ㈢ 规范权力运行,实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处罚情况;

  ㈣ 优化政务服务,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㈤ 打造透明政府,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情况

  ㈥办理效能投诉,保障企业和群众权益情况;

  ㈦ 强化效能督查,年度专项督查与问责情况。

  三、察访核验的方法

  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察访核验,主要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法进行。为确保察访结果的公平公正,对各县(市)局进行年终察访核验时,选择相同的部门、相同的内容、相同的项目和次数。

  建立年度绩效台帐,将日常效能督查及年终察访核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累计扣分。

  四、实施时间

  年内不定时间不定次数组织开展。

  五、分值和扣分标准

  各单位、各部门察访核验扣分累计不超过2分。具体扣分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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