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食药监办〔2012〕191号)
各县(市)局、市药检所、机关各处室、直属分局: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本单位的《20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市局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Ο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O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2年度县(市)区及市级机关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发[2012]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百姓用药安全、促进医药经济发展”为主题,积极践行“敢为、能为、有为”的要求,以绩效管理凝聚发展合力,以绩效管理提升服务效能,以绩效管理促进工作落实,确保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党组各项决策的贯彻执行和市局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努力实现我市药品监管事业取得新发展、新提升和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绩效管理工作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鉴于人事变动,重新调整市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负责绩效管理具体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八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药检所、机关各处室、直属分局。
四、工作内容
2012年度全市系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药检所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分解、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考核评估、评估结果运用、绩效整改提升等六个方面。
㈠ 绩效目标设定
以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作为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导向,科学设定2012年度全市系统食品药品监管局绩效管理指标。绩效考核指标由业务工作实绩、履职能力建设、“五大战役”考核、机关党建工作、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等5个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