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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农牧局、唐山市监察局、唐山市政府纠风办等关于2012年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唐山市农牧局、唐山市监察局、唐山市政府纠风办、唐山市物价局、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教育局、唐山市国土局、唐山市水务局、唐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唐农牧(经)字[2012]9号)


  根据《唐山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现就2012年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2年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重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的加重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落实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专项治理部门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防止突出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查处加重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确保农民权益得到根本保护和农民负担不反弹。
  二、治理工作重点
  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专项清查,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乱收费问题。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办法,扩大奖补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三、部门责任分工
  2012年度专项治理工作,由市农牧局和市政府纠风办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严格落实部门专项治理责任制,组织本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分工是:
  (一)物价部门:完善规范涉农收费公示制,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项目,确保已经取消的涉农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教育部门:治理整顿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违反规定向村集体摊派等行为。
  (三)计生部门:负责治理超范围、超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和向农民及村集体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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