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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我所指定交割仓库“广东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我所指定交割仓库“广东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
(上期交有色字[2009]244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同意我所指定交割仓库(铝、锌)“广东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启用新的印章从事我所期货交割业务,原印章作废;原广东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签发的标准仓单继续有效;原广东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在期货交割业务上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由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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