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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2年3月16日)


  2011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沉着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全力推动外经贸转型发展,外经贸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进出口贸易总额176.92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金额13.52亿美元,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我市外经贸发展质量,决定对在去年外经贸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台山市人民政府等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向先进单位学习,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真抓实干,建设幸福侨乡”这个核心任务,加快外经贸战略转型,努力开创外经贸发展新局面。

  附:2011年度江门市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6日

  附:
  2011年度江门市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国际贸易投资促进奖

  江门海关、江门检验检疫局、江门边检站、江门海事局、市国税局、江门外汇局、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台湾事务局。

  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综合奖

  (一)特等奖:蓬江区人民政府、台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等奖:江海区人民政府、开平市人民政府、恩平市人民政府。

  (三)二等奖:新会区人民政府。

  三、进出口综合奖

  (一)特等奖:新会区人民政府、台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等奖:蓬江区人民政府。

  (三)二等奖:江海区人民政府、开平市人民政府、鹤山市人民政府、恩平市人民政府。

  四、吸收世界500强企业和境外大型企业投资奖:〖HTF〗江海区人民政府、新会区人民政府、鹤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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