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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新教高办〔2012〕6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区申报遴选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综合改革是教育部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举措。请各校认真学习教育部《通知》精神,准确领会和把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内涵和要求,积极开展专业综合改革工作。

  二、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及我区本科高校专业建设情况,我区拟推荐申报的专业范围将以自治区第一、二批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为主,并兼顾符合《通知》中所支持的其它领域专业。

  三、各校拟推荐申报的专业在条件上须符合教育部《通知》中关于申报条件的各项要求,并在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上有较好的建设成果。

  四、因我区正在实施第二轮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计划,故我区推荐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专业暂不安排专项资助经费。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如下:

  (一)新疆大学可申报4个专业,其他本科学校可各申报2个专业,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需包括:申报学校公文,纸质一式1份;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纸质一式10份;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一式1份。

  (三)请于2012年4月10日-11日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有关电子文档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可在“教育部网站/高等教育司/通知栏”下载。

  联系人:方剑

  电 话:0991-7606226

  邮 箱:2529881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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