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政策支持。一是从2010年起,每年安排商贸流通业专项发展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每年逐步递增,用于培育商贸企业和完善市场建设。二是实行培育奖励制度。将培育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企业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每新培育一户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企业,县政府一次性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培育一户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贸易企业奖励5000元,培育一户限额以上住宿和服务(餐饮)企业奖励3000元。三是对商贸流通企业的用电、水、气等实行最大程度的优惠,逐步实行同网同价。四是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的商贸企业进行适当的支持奖励,鼓励市内外大型商贸企业来我县投资发展。五是继续实施外贸出口政府奖励政策,出口1美元奖励人民币2分。继续实行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补贴政策,外贸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费用由政府补贴30%。
(三)营造发展环境。一是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针对当前消费市场管理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流通秩序的健康运行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商贸主管部门和商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做到人员、经费、场地、设施到位,制度、规章上墙。切实加强商业服务场所和民爆物品、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商贸经济在良好的环境中快速发展。
附件:2010年商贸市场建设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0年商贸市场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年内进度要求
| 责任单位
|
建筑面积(m2)
| 市场功能
|
1
| 辣椒专业市场
| 300000
| 辣椒交易
| 开工建设
| 县商务局
|
2
| 黎场乡农贸市场
| 500
| 农副产品交易
| 建成运行
| 黎场乡政府
|
3
| 冷水边贸市场
| 3000
| 农副产品交易
| 开工建设
| 冷水镇政府
|
4
| 沙子边贸市场
| 3000
| 银杏、中药材、冷竹笋及其它农副产品等批发零售
| 完成可研
| 沙子镇政府
|
5
| 马武农贸市场
| 4000
| 农副土特产批发零售
| 开工建设
| 马武镇政府
|
6
| 鱼池农贸市场
| 3000
| 畜产品及其它农副产品交易
| 完成项目可研,确定业主
| 鱼池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