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应用。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对生产领域的带动作用,在钢铁、石化、交通、物流、制造等行业形成领先的服务产品,拓展生产性行业的发展新空间。有效发挥移动互联网对生活领域的提升作用,深化面向餐饮、休闲娱乐、购物、旅游等的移动互联网应用,重点发展移动支付、移动娱乐、移动阅读、移动资讯、移动搜索、移动位置服务等。推动移动互联网在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提升移动教育、移动办公等的应用水平。鼓励移动互联网应用创新,重点发展车载数据与资讯、智能交通、基于北斗等多制式智能交通导航、远程测试诊断、在线节能监管、道路救援与安防等移动信息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产业环境。深化落实《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府发〔2012〕26号),从财税、投融资、人才、知识产权、行业服务等方面聚焦支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发挥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整合成员单位优势资源,形成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财政扶持。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利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以及区县配套资金等渠道,加大对移动互联网产业的支持,优先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特色服务产品、终端解决方案、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示范工程等重点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
(三)促进产业集聚。建设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和创新基地,将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认定为市级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并在企业房租减免等方面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应用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支持建立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推动芯片、终端、传输、软件、平台、应用等环节的合作对接。
(四)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社会投融资信息平台,为中小移动互联网企业融资、私募提供专业服务,为投资方和移动互联网企业搭建沟通渠道。鼓励创业基金支持中小移动互联网企业创业,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投资力度。鼓励各类担保资金向移动互联网领域倾斜,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
(五)夯实智力基础。将市软件设计人员奖励政策向移动互联网领域倾斜。对接产业人才需求,搭建移动互联网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为人才引进、培育等提供专业服务。利用“上海千人计划”等,积极引进移动互联网核心技术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加强政府、企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的合作,采取定向委托等方式培养专业人才,逐步完善移动互联网产业人才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