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事项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进度要求
| 单位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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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联动
执法机制
| 8、制定并落实四轮机动车非法客运整治方案
| 9月底
| 区交运局牵头、公安青浦分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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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制定并落实“四类车”整治方案
| 9月底
| 公安青浦分局牵头、区交运局、工商青浦分局、区质监局等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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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深入、持续推进“克隆出租车”综合治理工作,年底前再开展多部门专项联合整治行动不少于2次
| 10-12月
| 区交运局、公安青浦分局牵头、工商青浦分局、区质监局、区经委、区税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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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展各类制假贩假窝点集中取缔整治,每月不少于1次
| 10-12月
| 区质监局(生产阶段)、工商青浦分(流通阶段)牵头,公安青浦分局、区交运局、区税务局、区城管监察大队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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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发现
取证机制
| 12、市里制定发现取证机制具体操作办法,明确程序、标准等事项,并明示社会,区里落实宣传、培训、深化实践和提高。
| 10月底
| 区法制办牵头、区交运局、公安青浦分局配合,邀请区法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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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公共
交通供应
配套能级
| 13、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布局,总结推广“最后一公里”巴士等做法,缩短行车间隔、完善运营方式,着力解决居住社区与轨道交通站点、公交枢纽站、大型商业网点间的公交配套衔接问题
| 10-12月
| 区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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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舆论
宣传
| 14、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强化普法教育,形成参与打击非法客运、齐抓共管交通市场秩序的舆论氛围
| 10-12月
| 区交运局、公安青浦分局牵头、区为宣传部(新闻办)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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