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效监管原则
按照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着眼于从体制、机制、法制上建立长效机制,抓住突破法律障碍、健全联勤联动、建立源头监控、强化舆论宣传等主要环节,实现全区全力依法打击非法客运工作格局。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建立以区政府副区长为第一召集人,区交运局局长和区府办副主任为召集人,区相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整顿交通市场秩序规范交通执法行为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运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交运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研判全区整治非法客运工作的面上形势,牵头制定工作推进的总体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优化公交线网布局,着力解决居住社区与轨道交通站点、公交枢纽站、大型商业网点间的公交配套衔接问题。
(二)公安青浦分局共同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区交运局制定整治工作推进总体计划,配合区交运局共同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共同打击各类非法客运行为。
(三)区财政局负责区级机构非法客运治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四)工商青浦分局负责对各类拼装、改装车辆的无照经营窝点进行查处。
(五)区质监局负责对拼装或擅自改装车辆的违法企业进行查处;负责对出租汽车计价器加强管理和检测,并研究计价器防伪升级技术手段。
(六)联合整治行动中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辖区非法客运治理工作的配合实施工作。
五、工作任务
按照非法客运治理工作目标和总体原则,抓紧落实“三项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落实属地管理机制。区政府是本辖区非法客运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主体,对区内公安、交通、工商、质监、法制等职能部门进行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形成本区非法客运综合治理长效运作机制,切实保证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确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非法客运治理组织领导体系。
2、确定重点监管区域。牵头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街镇、各公安派出所等的作用,对本辖区非法客运情况全面开展排摸,确定非法客运重点监管区域。针对重点区域,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加快推进专用候客区域的划设工作,同步设置禁行禁停标志、标线、隔离栏,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由属地街镇建立落实专管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