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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办关于组织开展今年“敬老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二)突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活动要凸显今年“敬老助老,从我做起”的主题,安排要充分体现时代特征,以扩大“敬老月”的影响力。“敬老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老龄委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涉老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浓郁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各镇、街道要积极营造社会氛围,在醒目的地方张贴、悬挂敬老标语,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宣传要紧贴主题,大力宣扬敬老典型事例,促进家庭文明、社会和谐,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意识。

  (三)活动因地制宜,务求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要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因地制宜地组织好、开展好本部门、本地区的敬老月活动。要精心策划一批有特色的活动项目,要创新形式,本着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的原则,动员全社会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事作起,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尤其要把活动重点放在基层,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追求实效,使活动达到预期目标,让广大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度过一个愉快的节日。

  四、有关活动安排

  (一)走访慰问送温暖,由区委区府、各街镇领导带队,分别到敬老院、部分老年人家庭走访慰问百岁老人、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困难老人和特殊贡献的老人(9月26日暂定);

  (二)突出宣传教育老有所乐,举办庆祝上海市第二十四个敬老日庆典活动(9月22日暂定);

  (三)联合有关涉老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在区桥梓湾广场举办大型为老服务咨询活动(10月9日);

  (四)10月11日,召开市、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座谈会(征求意见)(10月11日暂定);

  (五)为提高老年人健康意识、普及防灾救灾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举办老年维权、健康知识、防灾减灾综合知识竞赛(10月20日);

  (六)提倡志愿服务办实事,开展老年志愿者为老服务活动,组织为老服务志愿者进敬老院、老年人家中开展照料、护理、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服务。

  (七)区退管会举办“舞动夕阳”青浦区退休职工交谊舞比赛(9月28日);

  (八)区委老干部局举办“颂祖国,迎重阳”老干部联欢会(9月29日);。

青浦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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