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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办关于组织开展今年“敬老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办关于组织开展今年“敬老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老龄办《关于组织开展今年“敬老月”活动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组织开展今年“敬老月”活动的意见

  今年10月5日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是上海市第二十四个敬老日。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群体、重视老龄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根据全国老龄办和市老龄办有关《通知》精神,今年10月为“敬老月”,并结合上海市第24个敬老日系列活动,围绕“敬老助老、从我做起”主题,就我区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系列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宗旨

  开展“敬老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文明祥和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政府有关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进一步突出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的活动宗旨,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今年“敬老月”活动的主题是:“敬老助老,从我做起”。

  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要求

  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要采取扎实成效的措施,“敬老月”活动要始终贯彻“敬老助老,从我做起”的主题,切实做到真情关心老年人、真心理解老年人、真诚帮助老年人,努力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为我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开展各项为老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敬老月”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作为促进代际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团结协作,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本区“敬老月”活动是一次系统性的大型活动,涉及方方面面,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区老龄办将总体策划、协调好全区性重大活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老龄办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区性大型活动,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到“敬老月”活动中去,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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