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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食药监青浦分局、区经委关于青浦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食药监青浦分局、区经委关于青浦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食药监青浦分局、区经委关于《青浦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青浦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按照《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开始,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在本区争创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数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数百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为推动本区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开展,结合青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资金扶助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从2010年末开始,在“十二五”期间,青浦区争创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5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700家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二)阶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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