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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沪府办发〔2010〕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本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保卫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立足实际、按需发展,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约高效、整合资源”为原则,充分依靠法制、机制、科技和社会化力量,落实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高本区应急救援综合实力,为实现“平安青浦”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在已成立青浦区应急救援支队的基础上,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结构完整、一专多能、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符合实战”的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长效建设机制。立足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应急管理的实际需求,以各专业、专职和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以应急救援专家为智囊,以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装备、信息等为基础保障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构成和职责

  (一)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构成

  按照不增机构、“一支队伍、两块牌子”的动作模式,区政府依托公安消防支队已挂牌成立区应急救援支队。

  各镇(街道)要从实际出发,发挥就近优势,依托公安消防、专职消防、其他专业救援队伍和人员,配合、保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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