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浦园区有限公司印章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浦园区有限公司印章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即日启用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浦园区有限公司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浦园区有限公司印模(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