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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将对本区2004年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04年清理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及2004年以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关于做好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按照法制统一原则,对本区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有利于保证本区规范性文件更加科学,与法律、法规及规章更加统一、和谐,更好地服务于本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要求以及《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第26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关于做好涉及乙肝项目检测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法〔2010〕24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对所有现行有效的区政府及各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查找并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明显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特别是与上位法不一致的问题,并根据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部文件、机密文件等,认为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应当经保密审查并解密后,纳入清理范围。

  本区现行有效的涉及乙肝项目检测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分工

  (一)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对由其起草或实施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一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实施的,相关部门也可以提出清理意见。清理建议由区政府法制办会同起草机关或实施机关统筹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区政府决定。(本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清理分工情况详见附件1)

  (二)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自行清理;制定机关撤并的,由承接其职能的主体负责清理。

  (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等其他主体制定的文件由制定主体负责清理。

  三、清理标准

  原则上进行全面清理,即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上位法的有关规定或者依据缺失,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如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方面内容),与其他法律规范不协调以及实际操作性不强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下列要求处理;

  (一)文件调整对象已经消失或者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应当宣布失效。

  (二)文件主要内容与上位法律规定相抵触或者被新的上位法代替的,应当决定废止。

  (三)文件个别条款与上位法不相一致,或者部分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其他法律规范不协调以及实际操作性不强的,应当予以修改。

  (四)《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见附件 3)明确要求,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等;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须经卫生部审核批准并公布。因此,规范性文件中含有与该《通知》有关精神不一致的内容的,应当予以清理。

  四、清理时间

  (一)9月15日之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完成各自负责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填写《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见附件2)。

  (二)9月30日之前,区政府法制办会同起草机关或者实施机关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统筹研究形成统一意见。

  (三)10月15日之前,区政府法制办形成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名义上报市政府。

  (四)9月15日之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完成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填写《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见附件2)。

  (五)9月15日之前,相关部门完成涉及乙肝项目检测的规范性文件,并填写《涉及乙肝项目检测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见附件 4)。

  五、清理结果处理

  (一)公布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向社会公布;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各单位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继续有效、宣布失效和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报备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应当将清理工作小结、《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和《涉及乙肝项目检测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于9月15日之前报送区政府法制办。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应当将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及自行制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档报送区政府(法制办),以便建立全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区政府法制办将报送备案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汇总后,适时向社会公布。

  涉及乙肝项目检测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情况说明,可以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小结中专门说明,也可以单独说明。

  六、关于清理工作组织领导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清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和督促,并确定一位负责同志负总责。要集中专门力量,明确任务和责任,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单位的领导下,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具体工作。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可及时与区政府法制办联系,联系电话:59728340,联系人:裴如英。

  附件:1.《2004年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2004年清理拟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2004年以后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

  2.《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

  3.《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略)

  4.《涉及乙肝项目检测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略)

  5.《各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1
  2004年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
  (1988年1月至2004年4月)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清理部门

1

批转县教育局《关于筹措教育经费的报告》的通知

青府发[1988]81号

1988.5.11

教育局

2

批转县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本县对国内人员私改房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1991]105号

1991.9.27

房管局

3

转发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1992]9号

1992.3.11

民政局

4

转发县水利局等三部门关于青浦县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府发[1992]141号

1992.9.19

水务局

5

转发县计委、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青府办发[1993]52号

1993.7.23

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

6

关于继续做好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青府发[1994]13号

1994.1.28

水务局

7

关于批转县外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1994]125号

1994.8.5

经委

8

批转县水利局、县土地局关于我县境内市、县级河道(湖泊)及岸线权属及管理范围确定的通知

青府发[1994]103号

1994.6.22

水务局

9

关于批转县水利局关于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的请示的通知

青府发[1995]38号

1995.3.22

水务局

10

关于转发县档案局关于青浦县开发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办发[1995]39号

1995.8.8

档案局

11

关于批转《青浦县住宅售后管理维修基金筹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1995]64号

1995.4.26

房管局

12

关于批转县财政局关于贯彻农村“以工补农”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1995]154号

1995.9.20

财政局

13

批转县劳动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本县乡、镇办企业中原居民户口职工退休养老待遇发放标准和办法的请示的通知

青府发[1996]150号

1996.9.4

人保局

14

批转县残工委关于青浦县农村地区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的请示的通知

青府发[1996]196号

1996.12.3

残联

15

关于印发《青浦县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1997]13号

1997.2.12

水务局

16

关于批转县外经委关于做好本县外派劳务(研修)管理工作的意见

青府发[1997]112号

1997.9.8

经委

17

关于颁发《青浦县国有、城镇集体资产评估立项和评估结果验证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1997]123号

1997.10.15

国资委

18

关于批转县农委、县工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渔用药销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1997]168号

1997.12.19

农委、工商局

19

关于颁发《青浦县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立项、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1997]176号

1997.12.24

农委

20

关于颁发《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征集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1997]179号

1997.12.24

卫生局

21

关于批转本县国有企业转制前有关财务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的通知

青府发[1997]183号

1997.12.24

国资委

22

关于扶持发展私营科技型、实业型重点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青府发[1998]32号

1998.4.16

发改委

23

关于印发《青浦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1998]99号

1998.8.3

国资委

24

关于批转实施劳动就业预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1998]115号

1998.8.31

人保局

25

批转县计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关于青浦县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府发[1999]10号

1999.1.18

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

26

批转县房地局关于加强我县居住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1999]22号

1999.3.9

房管局

27

批转县国资办关于青浦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1999]38号

1999.4.17

国资委

28

关于批转县财政局关于青浦县水利建设基金筹建和使用管理具体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1999]52号

1999.4.26

财政局

29

批转县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关于青浦县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1999]65号

1999.5.12

农委

30

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贴息和奖励的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1999]128号

1999.9.29

财政局

31

关于发布《青浦县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1999]134号

1999.12.6

国资委

32

批转区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对私营企业收费管理的请示的通知

青府发[2000]5号

2000.1.24

发改委

33

转发区商委等八部门关于本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坚决制止非法生产卷烟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0]23号

2000.7.5

经委

34

转发区农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渔用药经营管理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0]29号

2000.7.25

农委

35

关于转发青浦区建筑行业外来人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0]31号

2000.8.16

建委

36

转发区教育局等十三个部门关于推进青浦区0-6岁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0]37号

2000.8.28

教育局

37

转发区住宅发展局关于加强对擅自入户行为查处的请示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0]57号

2000.12.14

房管局

38

批转区房地局关于开征土地闲置费的请示的通知

青府发[2000]61号

2000.6.16

规土局

39

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青府发[2000]72号

2000.7.24

科委

40

关于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青府发[2000]73号

2000.7.24

科委

41

关于印发促进上海市(青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0]96号

2000.10.9

科委

42

关于实施青浦区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0]111号

2000.11.9

规土局

43

转发区档案局关于我区在镇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加强档案管理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1]3号

2001.2.1

档案局

44

关于印发《青浦区人民政府还贷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1]25号

2001.3.19

财政局

45

转发区住宅发展局关于在区域范围内征收住宅公建配套费的请示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1]27号

2001.7.31

房管局

46

关于转发青浦区建设用地置换指标耕地开垦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1]28号

2001.7.3

规土局

47

转发区财政局关于青浦区财政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1]29号

2001.7.4

财政局

48

转发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关于本区“广厦工程”教职工住房配售实行货币补贴办法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1]38号

2001.8.21

教育局、财政局

49

转发区体委关于实施青浦区健身苑(点)管理办法请示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1]39号

2001.4.13

体育局

50

关于同意华新镇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试行入股方式的批复

青府办发[2001]44号

2001.9.4

华新镇、政研室

51

关于印发《青浦区保障残疾人若干规定》的通知

青府发[2001]49号

2001.5.21

残联

52

批转区房地局《关于青浦区土地收购储备出让试行办法的请示》的通知

青府发[2001]56号

2001.5.22

规土局

53

印发《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实地型私营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

青府发[2001]66号

2001.6.11

发改委

54

关于印发《青浦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1]67号

2001.6.8

规土局

55

批转卫生局关于发展青浦区社区卫生服务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1]71号

2001.6.18

卫生局

56

批转区财政局关于青浦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1]74号

2001.7.3

财政局

57

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意见

青府发[2002]10号

2002.2.8

税务局

58

批转区统计局关于加强区统计工作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2]32号

2002.3.27

统计局

59

印发区撤制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2]33号

2002.2.23

民政局

60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

青府发[2002]35号

2002.3.29

人保局

61

批转区经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产品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2]38号

2002.4.2

经委

62

批转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2]41号

2002.4.4

农委

63

转发区档案局、区重大办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2]58号

2002.4.23

档案局

64

批转区农委、区财政局关于青浦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请示的通知

青府发[2002]66号

2002.6.6

农委、财政局

65

批转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青浦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2]67号

2002.6.14

农委

66

转发区监察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青浦区村级财务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2]71号

2002.5.27

监察局

67

转发区审计局关于加强本区镇级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2]72号

2002.5.27

审计局

68

关于贯彻《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试行)

青府发[2002]80号

2002.7.4

房管局

69

转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2]87号

2002.7.10

计生委

70

转发区气象局关于青浦区防雷减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2]88号

2002.6.24

气象局

71

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试行意见

青府发[2002]91号

2002.7.25

农委

72

批转区房地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商品住宅欠交维修基金归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2]96号

2002.8.10

房管局

73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政策和征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青府发[2002]99号

2002.8.16

税务局

74

关于进一步加大引进外资突出贡献奖奖励力度的意见

青府发[2002]103号

2002.8.21

经委

75

关于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2]121号

2002.9.30

农委

76

关于青浦区区级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的意见(试行)

青府发[2002]140号

2002.3.20

国资委

77

批转区国资办、区监委关于青浦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2]143号

2002.12.23

国资委、区监察局

78

转发区地方志办公室关于青浦区地方志编纂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3]2号

2003.1.8

区志办

79

转发区信息委、计委、财政局关于制定青浦区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3]10号

2003.3.13

科委、计委、财政局

80

关于印发区级公司深化改革转化机制的有关配套措施(试行)的通知

青府发[2003]13号

2003.2.25

国资委

81

批转区合作医疗保险委员会关于巩固和完善青浦区农村合作医疗补充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3]26号

2003.3.27

卫生局

82

批转区卫生局关于推进青浦区社区卫生服务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3]28号

2003.2.27

卫生局

83

关于印发规范工业建设用地准入及审批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3]36号

2003.6.18

规土局

84

转发区集资办关于做好各镇经济联合社财务收支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3]37号

2003.6.23

农委

85

关于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3]39号

2003.4.17

监察局

86

转发区国资办关于加强国有和集体资产动迁评估审核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3]47号

2003.7.29

国资委

87

转发区监委关于加强政府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3]48号

2003.7.11

监察局

88

批转区房地局关于本区推进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五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3]63号

2003.10.27

房管局

89

关于印发青浦区见义勇为奖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3]64号

2003.5.22

90

转发区残联等四部门关于青浦区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3]65号

2003.10.29

残联

91

关于批转《青浦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3]66号

2003.5.30

发改委

92

转发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本区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3]70号

2003.11.10

科委

93

关于建立青浦区土地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

青府发[2003]81号

2003.6.18

规土局

94

批转区人口计生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3]97号

2003.7.4

计生委

95

批转区建委关于青浦区乡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府发[2003]98号

2003.7.4

建委

96

批转区民政局关于鼓励本区城镇退役士官自谋职业暂行办法的请示的通知

青府发[2003]107号

2003.7.22

民政局

97

关于印发《青浦区政府网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青府发[2003]131号

2003.9.25

科委

98

批转区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青浦区优待安置经费筹集管理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3]140号

2003.10.23

民政局

99

关于印发《青浦区关于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3]175号

2003.12.8

经委

100

关于印发《青浦区关于加快林业建设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3]176号

2003.12.8

农委

101

关于印发青浦区林业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3]180号

2003.12.5

农委

102

关于贯彻《上海市被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青府发[2003]181号

2003.12.10

人保局

103

关于贯彻《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青府发[2003]182号

2003.12.11

人保局

104

关于印发《青浦区城镇绿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青府发[2003]185号

2003.12.15

绿化市容局

105

关于印发《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

青府发[2003]186号

2003.12.15

拆违办

106

关于印发青浦区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4]15号

2004.3.26

规土局

107

批转《青浦区小城镇社会保险门急诊补充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府发[2004]23号

2004.4.3

人保局

108

关于印发青浦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4]48号

2004.3.18

科委

109

批转关于对我区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奖励和补贴的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4]66号

2004.4.16

人保局

110

印发《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青府发[2004]69号

2004.4.22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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