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通知,今年9月21日(星期一)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兹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1980】89号文件的规定,本市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开斋节可享受放假一天。如逢例假日、厂休日等,不再另行补假。确因工作需要,在开斋节当天上班的可给予补假。凡享受开斋节假日的少数民族职工,不影响考勤、工资和奖金等。请告知所属单位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