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利发展报告会。组织国内专家学者研讨我区专利发展战略,探讨我区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交易机制,促进专利技术与金融的有效结合。
(七)项目签约。通过展示推介对接洽谈,组织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集中签约。
(八)总结表彰。举行闭幕式,表彰奖励全区年度发明创造工作和展览交易会先进集体及个人。
六、主办和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举办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七、地点及时间安排
2012 年下半年在南宁市举办第一届展览交易会,从2013 年起每年在具备条件的设区市轮流举办,上、下半年各举办1 届,每届展览交易会前确定下届举办市。原则上每届展览交易会会期4 天。
八、参展要求
(一)参展范围。
1.食品、汽车、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冶金、机械、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生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14 个千亿元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2.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海洋、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农业、先进装备制造、养生长寿健康等10 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3.市场前景好、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专利技术和产品。
4.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
5.引进区外的专利技术及产品。
6.传统手工业、旅游、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发明创造成果。
每届展览交易会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参展范围。
(二)参展对象。
有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各界人士和中小学生等。
(三)参展项目要求。
1.近年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
2.已申请专利的项目。
3.其生产销售需要国家许可的产品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
4.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5.中小学生可以非专利发明创造成果参展。
6.传统手工业、旅游、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可以非专利发明创造成果参展。
(四)组织形式。
按设区市发明创造成果、高等院校发明创造成果、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和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4 个板块共17 个展区组织参展。
1.设区市发明创造成果板块,以设区市为单位,由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专利权人和中小学生参展。中央驻桂及自治区直属企业参加驻地市团组参展。
2.高等院校发明创造成果板块,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全区高等院校并邀请部分区外高等院校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