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补助方式调整为定额补助。即困难户双改每户补助720.00元,一般户双改每户补助600.00元,一般户单改电炊具每户补助262.50元。
三、项目工作经费管理及使用调整
项目工作经费不再分类执行,根据镇乡(办事处)改良炉灶工作任务数,双改、单改均统一标准,按每户11元下拨到镇乡(办事处),镇乡(办事处)按每户5元拨给项目村;按每户3.5元拨给市疾控中心。
四、其他事项
按《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项目201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毕市府办通〔2010〕94号)文件执行。
附件:1.毕节市地氟病防治项目2010年工作时间进度表(调整后)
2.毕节市地氟病防治项目炉灶改良2010年计划安排表(调整后)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表1:
毕节市地氟病防治项目2010年工作进度时间表(调整后)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要 求
|
1、县级召开启动、培训会议
| 2010年7月1日前
| 有通知、签到册、会议照片、领导讲话、培训内容、考试试卷、总结等资料
|
2、乡级召开启动、培训会议
| 2010年7月7日前
| 有启动、培训通知、签到册、会议照片、领导讲话、培训内容
|
3、村级召开动员会议
| 2010年7月10日前
| 宣传改良炉灶意义、货币直补精神,要有记录
|
4、基线调查
| 2010年7月30日前
| 入户率达100%,上报调查表、完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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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铁炉、电炊具展示、项目户选择、签协议书、交自筹资金
| 2010年7月10日-7月20日
| 项目户、村委有协议书、有收据、展示有记录
|
6、乡项目办与供应商签供应协议
| 2010年7月30日前
| 供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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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健康教育
| 2010年7月-11月30日
| 学校开课率100%、入户宣传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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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供应商供货
| 2010年8月1日-11月20日
| 有《交接验收单》、《补助款发放清册》、签字的《后期管理登记本》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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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县、乡评估验收
| 2010年9月、12月
| 有评估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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