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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公共环境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广饶县政府)
  (2)石油炼制、化工行业治理。按照《石油炼制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求》、《化工医药企业环境管理规范》的要求,完成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胜星化工有限公司废气污染治理任务,建设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工程。(责任单位:广饶县政府 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3)工业扬尘污染治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东营市华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山东永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西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兴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工业扬尘污染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广饶县政府 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4)热电行业治理。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完成热电企业的废气治理任务。3月31日前完成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山东永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热电厂、东营市西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脱硫分布式控制(DCS)系统建设任务。6月30日前完成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改造工程。9月30日前完成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改造工程。12月20日前区域内所有热电厂完成烟道旁路封堵拆除任务。12月20日前山东永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东营市西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各完成1台锅炉炉外脱硝设施建设,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完成2台锅炉炉外脱硝设施建设,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新建锅炉同步建设炉外脱硝设施。(责任单位:广饶县政府)
  (5)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建设。对广饶县大王镇、稻庄镇辖区内的所有中小企业开展拉网式环保检查,对未批先建、未进行环保验收投入生产、已验收但环保治理设施落后易产生异味污染的企业进行整治,对“土小”污染企业彻底清除,对治理无望的企业进行转产或关闭,对能够治理的限期增上环保设施。对该区域工业区空气环境实施网格化人、机监控,聘请民间环保监督员,建设环境监控点。金融部门要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系统,推行“绿色信贷”。环保部门每周通报一次工业异味及环境质量情况,为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人行,广饶县政府 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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