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毕市府办通〔2010〕17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毕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水利局:组织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研判分析防汛抗旱形势,及时收集、汇总、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灾情等情况;负责抓好防洪排涝工作和水利、水电工程日常维修,确保防洪安全,并组织对病险水利水电工程进行监测处理和对水利水毁工程进行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督促检查落实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督促和指导各镇乡办对辖区水利设施进行管护。
市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为群众送水输水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消防大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为群众送水输水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值守,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搞好预案管理、信息收集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水利设施和供水水源的犯罪分子;组织公安干警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为群众送水输水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防汛抗旱救灾新闻宣传工作方案,正确引导舆论,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救灾新闻宣传报道;负责牵头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的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切实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普及防灾减灾、避险、救援等相关知识。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和积极争取防汛抗旱工程、水库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建设等项目,并及时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同时统筹安排各类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