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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包铝”、“BTL”牌重熔用铝锭若干变更事宜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包铝”、“BTL”牌重熔用铝锭若干变更事宜的通知
(上期交有色字[2009]118号)


各会员单位、各指定交割仓库(有色):

  经我所审核,同意“包铝”、“BTL”牌重熔用铝锭在我所的注册生产企业名称由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公斤铝锭的外形尺寸由805*184*85毫米变更为800*180*90毫米,每捆54块不变,捆重由1080公斤变更为1050公斤,每手捆数由23变更为24;15公斤铝锭的外形尺寸由660*172*90毫米变更为730*165*85毫米,每捆由43块变更为54块、44块,捆重由645公斤变更为830公斤、680公斤,每手捆数由39变更为30、37。

  自本通知发出日起,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以下规格的“包铝”、“BTL”牌重熔用铝锭可以用于本所铝标准合约的实物交割:

  (1)20公斤铝锭:外形尺寸800*180*90毫米,每捆54块,捆重1050公斤,每手捆数24;

  (2)15公斤铝锭:730*165*85毫米,每捆54块、44块,捆重830公斤、680公斤,每手捆数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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