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应急办、区气象局关于《青浦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青浦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适用范围
1.3基本情况
2联动部门(单位)及主要职责
2.1区气象局
2.2区发改委
2.3区经委
2.4区教委
2.5公安青浦分局
2.6区民政局
2.7区财政局
2.8区建交委
2.9区农委
2.10区环保局
2.11区水务局
2.12区文广局
2.13区卫生局
2.14区食药监局
2.15区国资委
2.16区旅游局
2.17区市政局
2.18区房地局
2.19区安监局
2.20区民防办
2.21区宣传部
2.22区供销社
2.23区海事处
2.24区电信局
2.25区电力公司
2.26区人武部
2.2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8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
3监测与预防
3.1监测
3.2预防
4预警响应
4.1暴雪蓝色、黄色预警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后的响应
4.2暴雪橙色、红色预警或道路结冰橙色、红色预警后的响应
5应急处置
5.1基本程序
5.2单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5.3多种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6.1响应结束
6.2灾后生产恢复与后期次生灾害预防
6.3灾害影响评估与应对工作总结
7应急保障
7.1监测预报能力保障
7.2信息发布保障
7.3交通运输保障
7.4快速处置能力保障
8附则
8.1奖惩
8.2预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