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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设交通委《关于金山区农村(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设交通委《关于金山区农村(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金府办〔2010〕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经第6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区建设交通委《关于金山区农村(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予以转发,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金山区农村(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充分保障农村公路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郊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07〕50号)(下称《市改革方案》)的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就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行养护作业市场化机制。实现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建设交通委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区建设交通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金山工业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金山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协调、推进金山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三、目标和进度

  根据《市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2010年上半年明确区、镇管养职能分工和职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来源和结构,以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正常使用,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下半年基本建立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理顺区、镇两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关系。逐步建立符合本区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在设施量范围内的农村公路“有路必养”,确保农村公路通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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