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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委会《关于加强镇(街)、工业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化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人员配备参照执行。

  四、强化村(居)委监管网络

  根据国务院“三项建设”要求,全区各村(居)委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由村(居)委主任任组长,配备1-2名专(兼)职信息员,充实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对区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日常监管,确保监管网络全覆盖。

  请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按照上述意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全面予以落实。

  附件:
  各镇(街道、工业区)安全生产事务所(安委会办公室)人员配备表

单位名称

所长(主任)

副所长(副主任)

监察人员

枫泾镇

1

1

9

朱泾镇

1

1

9

亭林镇

1

1

9

漕泾镇

1

1

9

山阳镇

1

1

9

金山卫镇

1

1

9

张堰镇

1

(可配)

8

吕巷镇

1

(可配)

8

廊下镇

1

 

6

金山工业区

1

(可配)

8

石化街道

1

 

6

合计

11

6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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