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律师事务所电子数据管理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我市律师阳光执业活动,提高效率与质量,现就加强重庆律师信息管理平台(http://211.147.210.162:8009/,下文简称为“内网”)上律师、律师事务所电子数据管理(即“证照管理”板块)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本市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所属的执业律师(含专职、兼职)、律师助理在内网“证照管理”模块中的信息新增、修改和删除等各项操作均由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处和市律师协会相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来操作;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可在“证照管理”中查看与自己相关的信息。
2、涉及实习律师的相关信息和操作,保持原来的操作模式不变。
3、发现信息有遗漏和差错的,请把正确信息填写好后发送到xblaw@vip.163.com(标题标明“阳光执业信息”),工作人员将按照规定和流程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