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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科政〔2010〕21号)


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我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管理,实现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我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实施,根据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办发[2007]87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并征求省财政厅意见同意,制定了《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附件:
  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根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办发[2007]8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是甘肃省科技计划的组成部分。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主要包括立项、实施、检查、结题以及成果应用等。

  第三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的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是指根据全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需求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面上项目是指由申报单位提出,经专家评审同意立项的研究任务。

  第四条 软科学计划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等。

  软科学研究计划不支持纯技术性理论、纯自然科学理论、纯社会科学理论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办法、制度等研究。

  第五条 省科技厅归口管理全省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工作,负责编制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省科技厅负责编制和发布《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确定年度研究重点和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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