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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一)大力宣传党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宣传科技政务工作和程序,使“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思想和科教兴省战略深入人心。

  (二)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科学文化素质,在全社会形成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风气。

  (三)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科技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就和新经验。

  (四)重点宣传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技术创新工程、知识产权战略、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市县科技工作及创新型企业、科技合作交流和重要科技活动的进展。

  (五)以人为本,大力宣传在科技创新创业过程中涌现的科技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和先进人物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挖掘科技人才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扎实做好科技宣传工作

  (一)各级宣传主管单位和科技主管部门要根据新时期科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跨越式发展这个主题,把握科技创新规律和趋势,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拓展科技宣传内容,使科技宣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以科技宣传的良好效果,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要紧扣科技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努力挖掘和开发高质量的科技宣传线索,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把科技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持续不断地、广泛地向公众宣传科技成就,展现科技人物,传递科技信息,增进公众对科技工作的了解和认知。

  (二)各有关单位要重视和发挥互联网在科技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要开拓信息来源渠道,不断改进、丰富和更新科技网站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加快信息传递速度,保证信息网络反应灵敏、采集广泛、传递准确可靠、运行安全正常。要把网络传播与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新闻媒体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科技宣传的合力,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巨大作用。

  (三)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为科技宣传提供优质服务。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科技宣传工作的有效形式,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共同合作办好科技专版和专题节目,创新重要科技活动、重点项目的宣传方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与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和中央新闻单位驻甘机构的联系,建立经常性的协作机制,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工作联谊会、专题采访等形式与各新闻媒体保持不间断的联系,及时通报本部门、本单位科技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科技新闻素材,配合做好科技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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