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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类别

标准及分值

测评标准

扣分

总计

季度考核测评

环境卫生(50分)

未设置室内垃圾容器;

5分

100 分

门前环卫设置损坏;

4分

店堂内外存在烟头、纸屑、果皮等垃圾;

9分

店堂内外污水、烟尘、痰迹油污等未及时清除;

8分

单位(门店)墙面、门窗不干净;

8分

在门外擅自刻画、挂贴、喷涂;

8分

往人行道、绿化带、车行道倾倒污水和垃圾;

8分

市容整洁(30分)

存在骑门摊、店外店经营;

7分

门前乱堆杂物、乱摆摊点;

6分

门前乱搭建、乱悬挂物品;

6分

店外打麻将、扑克;

5分

门前车辆乱停乱靠;

6分

立面整洁

(20分)

店堂牌匾、落地灯箱破损,有碍观瞻或危及路人安全;

6分

店堂前广告标牌未做到用语文明、文字规范;

3分

单位(门店)门前树木上有钉钉、架线、挂物、拴系物品、倚树搭棚;

4分

门店前墙上、门上发现“野广告”、残标。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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