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办事处是背街小巷“门前三包”的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所属社区(村)“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检查、监督和考核。

  3.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门前三包”责任制协助管理部门,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与管理。市直相关部门在做好本部门“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同时,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实施。

  三、检查考核评比

  1.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办事处分别牵头,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配合,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各自职责,每季度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抽查20个门面。在季度检查中,按照制定的检查标准进行打分和评比,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达标,得分95分与90分之间的为基本达标,得分低于90分的为不达标。对得分排名前三位且得分95分以上的门面由牵头单位(即:市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或办事处,下同)挂红牌予以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对得分排名后三名且分数低于90分的,由牵头单位对门面挂黄牌予以警告,并通过市新闻媒体对其进行曝光。红牌、黄牌应挂在门面门柱或门头上等显著位置。连续三次评比被挂黄牌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作限期停业整顿处罚。

  2.由办事处负责对社区(村)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辖区背街小巷“门前三包”工作季度检查排名前三名的社区(村),挂红牌予以表彰,排名后三名的挂黄牌予以警示。

  3.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两创一建”办公室组成督查组每半年开展一次抽查,每次抽查40个以上门面,并参照制定的检查标准(具体见附件)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市委、政府对各相关单位及办事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四、举报监督

  1.市“两创一建”办公室设置举报电话0857-8345577/8345677,

  市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设置举报电话0857-8225098 /8281176,并在毕节市晚报和毕节市电视台向社会公布。

  2.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两创一建”办公室组成督查组,负责对我市“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五、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毕节市城区“门前三包”检查标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