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全面清理收费票据。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后,财政票据除保留少量专用票据外,按省级收费票据的种类规定使用(主要使用《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书的购领、对账、核销等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自动控制和辅助完成。

  对纳入改革的试点单位,要先对改革前领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进行清理,该核销的就核销,该收缴的就收缴。

  (二)第二阶段,实施准备(2010年8月20日前)

  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规章制度。根据全省有关政府非税收入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毕节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细则》及转发非税收入收缴的相关规定。

  2.确定代理银行。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确定的9家商业银行确定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代理银行。

  3.确定试点单位,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市级单位首先选择环境保护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院、林业局、财政局五个部门进行试点,并根据情况逐步增加试点单位。

  4.建立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网络。按照“金财工程”的要求,统一应用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建立由财政、各地代理商业银行和征收单位组成的网络征收系统,实现征收信息共享。

  (三)第三阶段,试点运行(2010年8月20日-12月)

  根据试点单位的实施情况,按实施细则完善相关资料和手续,进行试点推广,并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力量完善和解决,逐步达到与地区的非税收入改革进程一致。

  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于2010年10月选择1至2个学校纳入试点改革管理。

  (四)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0年12月)

  对已实施的试点单位运行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完善全市非税制度改革的各项管理办法,更好地指导来年的非税制度改革工作。

  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根据各试点单位的实施情况,通过总结完善,逐步达到地区的非税收入改革进程,在2011年内,将全部执收单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确保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建立毕节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研究、协调、决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具体工作。各市直试点改革部门要明确一位领导及有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