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点带面,群众自愿的原则。增减挂钩工作选择乡镇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资源有优势的乡镇、村开展,不搞违背群众意愿的大拆大建,妥善安置好农民生产生活,做到先建后拆,建一批、拆一批、搬一批、复垦一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
(四)分批分项目申报的原则。依照程序报省、地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备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依法维护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条件的许可,分批分项目申报。
三、工作内容
(一)拆旧地块调查。拆旧地块主要包括:近期大型项目选址后需整体拆迁的村庄、农村空闲宅基地,废弃的农村道路、沟渠及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废弃的学校、公路用地;停办、关闭的露天采石场所、塌陷区等。近期抓紧对全市各乡镇所有符合要求的拆旧地块进行调查摸底,并将拆旧地块落到相关图件上编制《毕节市拆旧地块分布图》,同时对所有拆旧地块进行面积统计,形成《毕节市拆旧地块面积汇总表》,对各拆旧地块现状以及整理方向和整理资金投入预计进行登记,编制《毕节市拆旧地块登记簿》,形成图、表、簿相对应,详实可靠的毕节市拆旧地块情况档案资料。
(二)建新地块选择。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规划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当前工作指导思想和市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城镇、村庄规划,共同落实好建新地块。
(三)编制实施方案。在落实“拆旧地块”调查摸底和“建新地块”选址的基础上,组织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并落实专项资金,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四)组织实施项目。按照经上级批准的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完成“拆旧地块”的土地整理,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后归还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四、资金来源
增减挂钩结合村庄改造工作,扶持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二是对增减挂钩节余的用地指标,安排不低于40%的转换指标,用于经营性用地,提高土地纯收益;三是农业土地开发中的政府土地平均纯收益,安排不低于20%的资金,用于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四是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增减挂钩给予支持。政府对节约土地的村庄予以建房补贴,也可以给予贷款贴息;五是鼓励建筑企业参与增减挂钩旧村改造,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大型企业融通资金投向增减挂钩确定的农村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