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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负责领导:刘 鹏、黄五根、胡丽华

  责任处室:办公室、监察室、经建处

  39、突出围绕大局、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干部素质、机关形象等五个重点方面内容,着力整治工作作风中的“慵、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问题,以更铁的纪律、更硬的措施打造一流的作风、一流的效能、一流的环境。

  负责领导:黄五根

  责任处室:效能办

  40、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

  负责领导:胡丽华

  责任处室:经建处

  41、强力推行无偿代办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完善重大产业项目、重点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负责领导:胡丽华

  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42、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为重点,开展清产核资,做好资产登记和财务清算工作,逐步实现“三资”网上管理、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完善监管制度,防止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严肃查处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村财,隐瞒、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低价转卖、承包、出租集体资产资源等行为。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探索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

  负责领导:胡 箭

  责任处室:乡财处

  43、扎实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师德师风学风建设,认真解决高校在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负责领导:胡丽华

  责任处室:教科文处

  44、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负责领导:刘 鹏

  责任处室:社保处

  45、继续加强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进非驻派单位纪检组织建设,探索在非公经济组织中逐步建立纪检监察机构。

  负责领导:胡 箭

  责任处室:行政政法处

  46、继续推进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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