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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3年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候选城市(县城)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3年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候选城市(县城)的通知
(鄂建办[2012]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园林局: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湖北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修订稿)>的通知》(鄂建[2010]141号)有关要求,省厅决定对拟申报2013年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城市(县城)进行候选城市资格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由市州建委认真考察所辖城市(县城)的园林绿化建设情况,向省厅推荐条件较成熟且创建积极性高的城市(县城)参加2013年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候选城市的资格认定(含地级市拟申报城市)。我厅收到各地报送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赴推荐城市进行现场考察,根据城市绿化现状和未来两年的创建措施,筛选、确定2013年申报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候选城市(县城)。没有取得候选资格的城市(县城),不能申报2013年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县城)。
  二、推荐材料
  1、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或省级园林城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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